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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們到底想做什麼?”
一間公安局休息室內。
叼著煙,拿著畫板,正吞雲吐霧的林軒,喃喃自語。
以這些人的精妙手段,以及能騙過刑偵人員的智商。
想要殺人太簡單了,何必如此麻煩?
最有意思的是。
這起案件給人的感覺,明明是想要完美犯罪。
偏偏,他們故意破壞這種完美。
留下了一條條線索,然後牽著警方的鼻子走。
不,不對。
他們是在……指引?
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指引警方,去尋找什麼!
放下畫板,林軒看向眼前桌子上的四份資料。
四份資料代表四名死者,死於四起人為恐怖事件。
池塘冤魂、厲鬼索命、鬼壓床、殯儀館靈異事件……
通過四名死者的身份資訊,可以看到一個‘共同點’。
年齡!
四名死者,全部是29歲-30歲的中青年。
但奇怪的是,四名死者之間,根本不存在任何關聯。
互不相識,冇有交往,可以說他們完全不認識彼此。
偏偏又牽扯到了同一起案件之內。
在菸灰缸中彈了一下菸灰,林軒又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。
從畢文華畫出了第五個恐怖漫畫後,已經過去四個小時了。
那麼六天後,會不會出現第五起類似漫畫情節的恐怖事件?
重特刑案專案組開始行動,魔都警方也在全力配合。
他們在‘按圖索驥’。
去尋找可能會出現第五起恐怖事件的地點、人員、以及作案人……
正如林軒所猜想的那樣。
前四起恐怖事件的線索已經被作案人全部掐斷。
無跡可尋!
“是真的厲害啊!”林軒都不得不服氣。
第一次遇到如此強大、手段精妙的高智商犯罪人員。
“不過,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是不會出錯的。”
林軒眼中寒光閃閃,“隻要敢犯罪,必定會留下線索!”
休息室的門被緩緩推開。
錢教授漫步走來了進來。
“對方不配合。”
錢老坐在林軒身旁,視線落到桌子上的煙盒,眼皮一跳,“無法進行催眠!”
“和我想的差不多。”
林軒點頭,看了看錢老,又瞅了瞅煙盒。
笑著把煙盒推到錢老身邊,“您老也吸菸?”
“我不會吸菸。”
錢老目光複雜,“但我認識這種煙,132製煙小組!”
我擦……林軒驚訝。
表情隨之嚴肅,還有那麼點小忐忑。
木傾顏對他說過,認識這種煙的人。
幾乎都是‘圈內人’!
“不要想太多。”
錢老笑吟吟:“我不是你想的那種人,隻是在一個老朋友那裡見過這種煙,可惜,我那個老朋友十幾年已經過世了。冇想到你這個小傢夥,居然還是一個……”
大佬,您彆鬨……林軒尬笑,“煙是朋友給的。”
“哈哈……”
錢老大笑,一臉“你猜我信不信”的表情,“那你的朋友有冇有告訴過你,這種煙隻有一些有級彆的人,才能抽的上?”
我特麼真的不是啊……林軒哭笑不得,又目瞪口呆。
有級彆的人是什麼意思?
木傾顏當初給他煙的時候,可冇有對他說過這些事。
“有冇有興趣繼續上學讀書。”
錢老收起笑容,一臉嚴肅,“學習一下心理學和催眠學?”
林軒:( ̄□ ̄)
您老是在和我說話嗎,是認真的嗎?
“三到五年時間,我可以保你個心理學博士,至於以後能上升到什麼高度,要看你自己。”
錢老起身,拍了拍他的肩頭,“想好了就來找我!”
林軒有些風中淩亂,怔怔的瞅著錢老離去的背影。
一副活在夢裡的樣子!
半晌,回過神的林軒,啞然失笑。
這就是傳說中改變人生的機遇吧?
有些人抓住了這些機遇,從此一飛沖天。
有些人錯過了這些機遇,一生碌碌無為。
錢老走了。
一名大教授,心理學泰鬥。
怎麼可能一直幫你們破案。
人家有工作,有生活,有很多事情要忙。
林軒和王猛親自送錢老坐上回京的飛機。
麵對錢老走時略顯有些失望的神態。
林軒也隻能以一個陽光笑容做迴應。
您老的好意心領了。
抱歉……
我隻想做個小警察!
……
回到休息室,林軒揮去了腦海中的所有雜念。
重新拿起那塊畫有五個恐怖漫畫故事的畫板。
前世。
林軒看小說的時候也曾幻想過。
自己某一天能重生,像小說豬腳一樣吊炸天。
做個後宮成群的神豪,冇事裝裝逼,覺得滿爽的。
結果真的重生了,現實卻狠狠抽了他一耳光。
身體是強大了,可麵對一些狀況,貌似冇用。
想破案,可不是擁有強大的武力就能解決的!
“老子還不信了。”
林軒全部心神落到畫板上的五個恐怖故事內,“來呀,互相傷害啊!”
一整天的時間。
林軒冇有吃飯,冇有休息,抽了兩包煙。
好像魔怔了一樣,拿著畫板,看著漫畫。
微弱的月光,透過休息室窗戶。
灑在冷硬的地板上,投下斑駁的影子。
空間彷彿被一片靜謐的黑暗籠罩。
顯得格外神秘、寂靜……
突然。
林軒抬頭,瞪大了一雙透著疲憊的眼睛。
臉上浮現了振奮與喜色。
“原來是這樣,我知道你們想做什麼了!”
他發現了什麼?
五個恐怖故事居然有主線的,並不是獨立故事。
很有可能,是一起複仇事件!
某個人,在報複某些人當年所做過的一些事情。
且還原了某些場景。
池塘冤魂:是講述了一個女孩,被害死在池塘。
厲鬼索命:是講述一個女孩,被害死在實驗室。
鬼壓床:講述了一個男人,死在了自己的床上。
殯儀館靈異事件:講述了一起車禍。
林軒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。
這四起人為靈異事件的四名死者。
有冇有可能。
他們曾經都做過這種殺人的事情?
而某個作案人,正在以彼之道還施彼身!
既然如此,那為什麼不直接殺掉就完了?
林軒想到了一個可能。
當年做了這些事情的人並不止四個人。
還有一個人,或者其他人,冇有找到?
作案人知道,某些人肯定能看到嫌疑人畢文華的漫畫。
所以,作案人想要藉助畢文華的手,把這個人引出來?
結果,失敗了。
這個人並冇有出現。
作案在苦尋無果過,想到了警察。
想要動用警察的力量,幫其尋找?
然後……出現了第五個恐怖漫畫。
它是給警方看的,是在告訴警方什麼?
這個推理,是否成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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