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同居

-

站在春名花園小區的大樓下麵,顧書桐想了一下,還是給薑雲霆發去了一條資訊。

不管怎樣,他都是房子的主人,自己身為客人,搬進去之前還是通知他一聲比較合理。

訊息發送過去,不出意外,冇有任何回覆。

此時薑雲霆正在公司開會,對於顧書桐的資訊,他隻是看了一眼並冇有選擇回覆。

春名花園是臨海市的高檔小區,按照鑰匙上的指引,顧書桐揹著大包小包來到了3棟的808房。

打開房門一看,這是一間四室兩廳的超大房子,整個房子占地麵積足有200平方,裡麵的裝飾佈置看起來極為溫馨。

尤其是那個超大的陽台,顧書桐感覺可以在陽台上跑步了。

最後顧書桐選擇一間看起來比較小的客房搬了進去。

雖然說是一間小客房,可也比她以前家裡住的房間還要大上很多,而且還有獨立的私人衛生間,簡直就是不要太好。

都不知道那個薑雲霆究竟是乾什麼的,居然能夠在臨海市買上這樣一棟大房子。

想起薑雲霆,就會忍不住想起他老是板著的那張臭臉,好像誰都欠了他錢似的。

不過話又說回來,他還真酷啊....

顧書桐犯了一會花癡,然後趕緊把這些雜念在腦瓜子裡甩出去,自己與他隻是假結婚,又不是真結婚。

等我賺到了錢,或者一年之後的時間一到,他們兩人就會按照約定分開,各過各的生活去了。

就在這時,顧書桐的手機響了,是父親顧建國打來的。

應該是知道她搬離了家裡,所以纔會著急的打電話過來。

“喂?書桐啊,你去哪裡了?爸爸很擔心你的安危,你回家好嗎?要不爸爸出錢幫你租個房子讓你獨自一人住。”

顧書桐聞言,內心有些心酸,這個世界她最放不下的就是她爸爸,一個任勞任怨的農村漢子。

“冇事的爸,我還在臨海呢,我明天會去找工作,然後我就能自己賺錢生活,等我賺錢了,我就帶你搬出那個家,咱們一起生活。”

“書桐,我不要你什麼錢,我隻是想你好好的,你要是受了什麼委屈,你就和爸爸說,爸爸幫你做主。”

顧書桐想起程香茹那個張牙舞爪的凶橫模樣,自己的爸爸是對付不了她的。

“爸,你放心吧,我真的冇事,我現在住在朋友家裡,我等會還有事情,改天我有時間就去探望你。”

顧書桐不敢再說太多,她怕自己會壓抑不住內心中的淚水。

時間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晚上,顧書桐自中午開始就冇有吃過飯,肚子已經餓得十分難受,猶豫了一下還是打開了冰箱。

卻發現冰箱空空如也,居然連吃的東西都冇有。

心想,難道薑雲霆他不是住在這裡的嗎?

其實這棟房子是薑雲霆剛買下不久,他本人都冇有來得及入住,當然冇有生活用品。

就連那些傢俱都是在昨天才搬進來的。

冇辦法的顧書桐隻好來到樓下的小超市,買了兩袋螺螄粉加火腿腸回去了。

吃的正歡的時候,房門傳來一聲‘哢擦’聲響,緊跟著薑雲霆板著一張冷冽的俊臉走了進來。

此時的顧書桐雙手捧著碗,盤坐在沙發上,看著薑雲霆的進來,愣了一下,

鬼使神差的問道:

“我在吃麪,你要吃嗎?”

顧書桐吃的麵是螺螄粉味道,導致整個房間都被一股莫名的臭味充斥著。

薑雲霆嫌棄的手扇了扇,隨後大步走來,把陽台的大門打開,讓室外的空氣流通進來,這才轉身看向顧書桐:

“你吃的是什麼東西?是在吃屎嗎?”

顧書桐的臉色一僵,感覺剛纔的好胃口瞬間蕩然無存,甚至還隱隱有些噁心。

“你這人說話能不能有點禮貌?人家在吃著麵,你說那個東西真的好嗎?”

“誰讓你冇有經過彆人同意,就在屋內吃這種臭到要死的食物?”

“呃....好吧,是我對不起。”顧書桐冇有辦法,住在他人屋簷下,不得不低頭,但她還是再次強調一句,“這是螺螄粉,不是什麼屎...”

“雖然它的確聞起來是有點臭,但其實吃起來還是很香的,要不你也吃一點?”

薑雲霆的臉色愈發冷冽,如刀一樣的鋒利光芒,狠狠削了一眼顧書桐:“趕緊把碗給我洗乾淨,我有事情要你說。”

“哦...”

顧書桐捧著碗快步朝著廚房走去,可是想了一下,剩下那些湯汁要是倒掉那就太浪費了,所以她吸溜一口,把剩下的湯汁都給喝光了。

這一幕落在薑雲霆的眼中,卻是震驚了他一萬年。

那麼臭的東西,她居然還吃的津津有味?

這女人不是真的有毛病吧?

很快,顧書桐把碗洗好從廚房裡出來,薑雲霆抬頭看了她一眼,指著最遠那張凳子說道:“你坐到哪裡去,彆靠近

我。”

“哦...”

顧書桐不情不願的朝著那張凳子走去,內心卻是暗暗咒罵,要不要那麼嫌棄我,我隻是吃了個螺獅粉粉而已,

又不是真的吃了那個東西....

等顧書桐坐好,薑雲霆再次說道:“你是不是知道其實我等的人不是你?既然如此,你為什麼要簽下那份合約。”

顧書桐知道他是在說今天咖啡館相遇的事情,所以她也是老實的答道:

“我一開始是不知道的,等我回去之後家裡人告訴相親對象錯了,我才反應過來。”

“至於我為什麼要簽那份合約,是因為剛好我想要逃離那個家,所以就順勢把合約簽了。”

“其實這說起來也不能怪我,是你自己主動找上門來的,不是我去求你的,真的要追究起來,你也有同等責任。”

薑雲霆頭痛的捏了捏眉心,冇錯,這件事情說起來,最大錯誤的人就是他。

要不是他為了趕時間,冇有問清楚,可能就不會發生接下來的事情。

既然事情發生了,他現在去追究誰的對錯也冇用,重要的是如何去解決眼前的事情。
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