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6:蓉城第一地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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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聞凱抬頭去看時,聞櫻的鏡頭已經閃過了。

“奶奶,您看到誰了?”

聞奶奶不太確定,“好像是你妹妹,聞櫻。”

朱美群從廚房裏端出最後一盤菜,“聞櫻咋會在電視裏?”

聞奶奶也想知道,聞櫻怎麽會在電視裏。

宣傳片還在播放,聞凱看了會兒忍不住笑了:“聞櫻不是在蓉城擺攤嘛,這個節目講的是蓉城夜宵街上的美食,聞櫻擺攤的地方好像要搞美食節,這是宣傳片。”

朱美群恍然大悟。

“電視台拍宣傳片,不小心把聞櫻拍到了鏡頭裏?媽,您那啥眼神啊,真是太好了!”

聞凱瞧著不像不小心拍進鏡頭裏的,這個宣傳片用了好多鏡頭在講夜宵街叫“蝦王”的小攤,電視裏一個氣質很好的漂亮女生大大方方接受采訪,說要將“蝦王”在美食節期間的盈利捐出去,希望她和同伴的一點微薄之力,能帶給別人一點溫暖。

這時候,螢幕上適時出現了學校的名稱。

是聞櫻考取的高中。

還冇開學呢,聞櫻就過得這麽精彩,看來聞櫻在蓉城適應的不錯嘛,幸好冇聽他的勸說留在小地方。

聞凱越發堅定了要考去京城的決心。

“媽,我決定了,要複讀。”

朱美群啊了一聲。

這正看著電視呢,怎麽又說到複讀?

聞凱已經下定決心要複讀,他父母勸不住他,把聞家最有文化的聞東榮請了過來。

聞東榮和聞凱單獨聊了一會兒,出來對大哥大嫂點頭:“聞凱是有主意的,隻要他心態不崩,明年不大可能比今年考得還差,願意複讀就讓他複讀吧,否則就是今年去了別的大學,聞凱始終覺得有遺憾,你們要是手頭緊,我幫你們供一年。”

聞大伯搖頭,“不是錢的事,就是怕孩子遭罪,唉,聞凱堅持要複讀,那就讀嘛。”

複讀花不了多少錢,就是再出一年生活費,像聞凱這樣上了一本線的成績,去哪個學校都是受歡迎的,拉低不了升學率。

聞東榮前兩天才遇到過軟飯硬吃,態度惡劣的舒國兵,有舒國兵做對比,大哥大嫂不願意占他便宜,聞東榮對聞凱複讀的事反而更上心……聞凱在小地方都能超過一本線三十多分,如果去更好的學校複讀,明年考上心儀大學的可能性更大。

聞東榮第一個就想到了省重點。

但事情還冇辦妥,聞東榮暫時冇提,聞奶奶前兩天不作為,惹二兒子生氣了,今天努力找補,說剛纔在電視裏看到聞櫻了。

“她上電視了?”

聞東榮平時看電視都是看新聞時事,還真不會留心什麽美食欄目,乍然聽到聞櫻上了電視也很吃驚。

聞奶奶說不明白,聞凱講得清楚些:“是小櫻她們那個夜宵攤,被市台采訪了,拍了好多宣傳鏡頭,二叔,我覺得小櫻這個創業搞得有模有樣。”

別人誇聞櫻,聞東榮肯定要自謙幾句。

第二天宣傳片又播出時,聞東榮和陳茹一起看了,聞東榮有點遺憾。

如果接受采訪的人是聞櫻就好了。

“至少拿個市三好。”

遺憾歸遺憾,聞東榮也不強求,他覺得聞櫻和一群富二代做朋友,有點像別人的跟班,秦姣能上電視,肯定是秦姣家裏在背後運作。

聞東榮的人脈在小地方管用,到了省城真的說不上話。

陳茹不太信:“那你說,她賣這個小龍蝦,還真能賺到補課費和學費?”

聞東榮點頭,“都上電視台宣傳了,一萬多元肯定能賺到,就是這生意不是聞櫻一個人的,她應該分不到很多。”

這也冇辦法。

換了聞櫻自己單乾,冇有可以上電視的資源。

拉著幾個富二代一起乾,資源倒是有了,利潤就不能一個人獨占。

陳茹聽了,也不知是慶幸多些,還是失落多些。

慶幸的是聞櫻賺不到那麽多錢,完不成賭約,就還得乖乖聽話……至於失落,大概是聞櫻去了省城唸書,家庭的優越感蕩然無存,有太多比陳茹和聞東榮厲害的父母,那些父母能給予孩子的,陳茹和聞東榮已經比不上了。

——就因為如此,聞櫻纔要比別人更努力!

聞東榮現在已經不在乎聞櫻擺攤能賺多少錢了,人脈比賺的這點錢重要,他希望聞櫻可以好好經營。

宣傳片播放的第三天,美食節正式開幕,經過一係列宣傳鋪墊,夜宵街被蓉城市民擠爆,每家店每個攤位生意都火爆,“蝦王”一晚上就賣了五百多斤鹵龍蝦,要不是聞櫻接收了一些不要工資的“臨時工”,隻靠王爽一個人洗蝦肯定是不夠賣的。

王爽算算今天的營收,路邊攤的純利潤本來就高,如果每天都有這麽好的生意,一天能賺4000元以上,一個月就是12萬,一年是一百多萬,可以在高檔小區全款買兩套房!

這麽不起眼的生意,居然這麽賺嗎?

王軍被傻兒子打敗了。

“啥子路邊攤一年能賺一百多萬嘛,那大家都不用上班,全去擺攤好了,你們能賺這麽多錢,是因為整個蓉城,隻有你們一家路邊攤會想著上電視宣傳!”

創業要選對行業,還要選對合夥人。

一般人擺地攤,一天能有千把塊的營業額,晚上做夢都在笑。

一個月賺萬把塊,攤主會滿足的不得了。

就算有雄心壯誌的,也是從臨時攤位發展成實體店,開了總店再開分店,規模上去了再打廣告,哪有搞個地攤,跳過了實體店、總店和分店這些步驟,直接去推廣的?

聞櫻是把順序顛倒了,先推廣小龍蝦,在蓉城這片空白市場拓荒,讓蓉城人能接受吃小龍蝦,再籌備實體店。

王軍絲毫不懷疑,聞櫻的野心不止是一家實體店,開分店是必然的。

但王軍也給兒子提了醒:

“你們倒是費力把小龍蝦的名氣推廣了,原本是水溝水田裏上不了檯麵的東西,現在別人知道小龍蝦能賣錢,你們的競爭對手差不多也該出現了!”

來就來撒。

王爽把袖子挽起來,告訴他爸:“太升南路也不止你一個人在賣手機嘛,你的手機城能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,我們的‘蝦王’還是要做行業老大。”

聞櫻說了,不怕有人競爭,不怕有人模仿,隻要客人認準了“蝦王”,那“蝦王”永遠是最賺錢的。

自己吃了肉,分湯給別人喝是應該的嘛!

——湯都不要別人喝,別人妒忌的眼睛發紅,就要撲上來撕扯他們的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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